问题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立什么样的行政区划? |
释义 |
答: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县、市、市辖区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解释》第九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自行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其受理范围和职责也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应当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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