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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登记条例修正案
释义

我们知道,要成立公司,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材料进行登记,只有经过审批,才能成为合法的公司。同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还应当遵守《公司登记条例》的有关内容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近年来,我国也对公司登记制度进行了一些修改。具体变化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先和大家分享一下《鲁巴小编》,公司法的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实收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为认缴资本登记制度。也就是说,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公司实收注册资本的决定外,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应当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被取消;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就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事项独立约定,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的登记条件。除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别为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公司成立时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初始出资比例和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和实收资本不再登记。公司注册时,第六条下列公司的登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和出资人的职责本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外商投资公司(三)依法应当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国务院行政法规或者决定
    (四)其他应当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第七条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治区、直辖市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履行出资人及其投资设立的、持股50%以上的公司的职责。(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定的注册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部门
    (三)依法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国务院行政法规或者决定
    (四)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八条设区的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所列以外的公司(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公司,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但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
    

以上是小编提供的《公司登记条例》的相关内容。我国公司登记制度涉及的内容很多。每个企业的经营性质和范围也不同,注册资本也不同。登记前,企业必须请专业人员代为办理,或向律师咨询《公司法》关于注销登记和分公司登记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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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3: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