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处理子公司合并商誉的注销子公司合并商誉的注销处理方法如下: 被合并方的原商誉不是在合并中产生的,而是原来存在的。根据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被合并方的资产价值在合并中不发生变化,其账面价值为合并。因此,商誉的价值不能改变,即在新准则体系下,将被合并企业商誉的账面价值列入合并财务报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商誉的会计处理 合并成本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我国商誉的初始确认和计量完全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即根据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为差异的间接计量,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应当首先区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准则规定相关资产和负债以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溢价只能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不确认商誉,购买方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合并成本和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并比较两者的规模。合并成本应当包括以下三项内容:(1)支付资产的公允价值,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证券(2)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3)合并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未来事项对合并可能产生的影响的金额但该金额计入合并成本的前提是能够合理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在购买日发生,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应首先对两者的测量进行审查。如果经复核后前者仍小于后者,则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即新准则对正商誉和负商誉的处理方式不同。对于正商誉,新准则规定应单独确认为资产。结合第2号准则的要求,在确认商誉的同时,调整按合并成本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负商誉不按递延收益计入损益,对于不形成母子关系的企业合并交易,即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在合并当期一次性计入损益,商誉在购买日在购买方的会计处理中单独确认,在合并后存续企业的单独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控股合并交易,由于合并日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合并成本包括商誉的价值,故在合并日购买方的单独资产负债表中不单独列示商誉,但纳入“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合并商誉需要在合并日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其次,公司合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的合并方式。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的,为新设合并,公司合并是指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协议,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以合并协议的形式合并的。(2)公司合并必须依法进行。公司合并一般是公司之间的自由合并,但这种自由的前提必须是遵守法律,有些公司的合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公司合并是一种契约行为。作为一种合同行为,首先,合同当事人达成协议;其次,这种协议必须依法订立,否则这种行为无效公司合并的形式,是指根据本条规定,在公司合并过程中,合并各方合并为一个公司的形式,公司合并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形式:(1)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时,一个或者多个公司与另一个公司合并的法律行为。接受合并的公司,应当在合并后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继续享有法人资格;被合并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成为其他公司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报停业并办理注销手续。如果被合并公司的实力差距较大,一般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有实力的公司吸收另一个或几个公司。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组成新公司的法律行为。这种合并的前提是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全部消灭。本表合并后,原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新设立的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当然,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类似地位的公司同时存在,且没有一家公司愿意合并为另一家公司时,新的合并是首选方式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com编辑给出的“如何处理子公司合并商誉的注销”的答案。我们可以了解到,子公司合并商誉注销的处理方法如下。我希望它能帮助你。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识,我们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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