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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仲裁调解书能否被驳回
释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在作出裁决前进行调解,仲裁庭应当作出调解书
    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应当在调解书中载明。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调解不成或者一方当事人在调解书送达前撤回的,具有法律效力,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综上所述,仲裁调解书签署后,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谅解: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经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签字后,依法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再食言。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名的,调解书以禁止反悔方式送达而不签名的,调解书不依法生效,调解书已依法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充分履行各自的义务。这家公司在签约后背信弃义是错误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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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2:4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