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童工的定义 根据《劳动法》第15条,禁止用人单位招收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为了招收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文艺单位,体育和特殊文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保证票据的无因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与童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对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并承担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当地企业职工出差标准支付。 3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患病或者残疾的童工及时送医院救治并承担治疗期间的所有医疗和生活费用。最长医疗期为20个月 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童工是指与单位或者个人有劳动关系,从事收入劳动或者个体劳动的未成年人、儿童。《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的标准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从重处罚,或者按照每个使用儿童每月5000元的罚款标准处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还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将童工交付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对每名童工处以每月1万元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吊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p> 刑事责任是《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拐骗、强迫、利用童工从事高处作业的,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井下、放射性、剧毒、易燃易爆作业,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的规定处罚;依照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拐卖未满14周岁的童工可以构成拐卖儿童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离开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规定,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者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用人单位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雇佣童工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更不用说为了小利益,或者出于怜悯了。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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