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整体重组或部分重组 整体重组是指企业通过审计、评估、重组全部原有资产,不剥离或剥离少量非经营性资产作为原始投资者出资设立的股份制公司。整体改制应当办理原企业注销登记和新设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并向债权人、债务人发出公告,并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部分重组是将原企业按一定比例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组,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投资者 简单地说,重组就是将原企业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目前仍然是一家新的股份制公司;要么成立新的股份公司,把企业的一些优质资产转移到新公司。无论是整体重组还是部分重组,新公司成立三年后才能发行上市。这种路径的时间成本比较高,适合于主体不合格、有历史问题的企业 第二,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上市前,很多公司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为取得发行上市主体资格,有限公司的整体变更是在公司股权结构不变的前提下,以组织变更的形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资产保持同一主体,有限公司经审计(非评估)后的账面净资产折合为1:1股,公司仍在同一会计主体下经营,所以这种变化可以连续计算公司的经营业绩。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都适合整体改制为股份制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需要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实际控制人未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办法》)对发行人连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要求。虽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制公司时,业绩可以连续计算,但除创业板外,要求发行人是成熟稳定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为连续经营三年以上的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变动 根据《首次发行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足够,发行人上市前的股本总额不低于300万元,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1:1换股),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虽然“IPO办法”对盈利能力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成功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远远大于这些财务指标,主要是指公司依法建立健全了法律制度,有关机构的工作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公司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资金,建议在上市前将组织形式的变更放在重组的最后阶段,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我相信通过以上知识你对这一点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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