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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的材料(二)企业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文件(报批批示),董事会提前终止决议(4)董事会成员名单(5)外商投资企业各方签订的提前终止合同或章程的协议(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7)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8)合营(合作)企业投资人单方申请提前终止的,并提供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判决书或仲裁书 10.企业中方材料(由合资、合作企业提供) <1.企业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年检(复印件) 2.企业中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如相关申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员签署) 外方公司登记证(复印件),外方以个人名义投资的,应提交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2.董事会全体成员(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如:,有关申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签署) 12.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材料,行政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审批机关认为必要的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事先准备好上述有关材料,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工作。以上是法霸网为您整理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时,我们还为您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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