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隐瞒病情《民法典》是怎么说的 |
释义 | 一、婚前隐瞒病情《民法典》是怎么说的? 男女双方办理结婚手续时,应该诚实的告知对方自己的情况。按照婚前隐瞒病情新婚姻法方面的规定,如果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对方患有严重疾病,婚前并没有告知的,当事人有权提出离婚。法院查证后,可以判决离婚。这些疾病一般指的是久治不愈的性病、精神性疾病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即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那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婚姻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无效婚姻的认定明确了具体的判断标准,这也是为了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和法律强制性,夫妻双方都要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而不能为了逃避自己的义务而随意解除婚姻关系。夫妻之间应当学会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民法典》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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