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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评价国有企业改革
释义

如何对国有企业改制进行评估
    

1.收益现值法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内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按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并累加资产的现值来估计资产价值的方法评估基准日期。收益现值法通常用于盈利性企业的整体评估和无形资产评估
    收益法的优点是它能充分考虑资产的各种折旧因素,由于采用未来收益来衡量资产的价值,这样的结果更容易被投资者接受。其局限性在于大部分设备的现金流是由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土地、无形资产以及房屋、机器设备等整体资产带来的,难以量化到一台机器设备。在预测未来收益和确定折现率时,主观因素较多,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在使用收益法时,应注意收益期不能不确定;有必要考虑设备的技术含量和提前淘汰被评估设备的可能性。稍有疏忽就会带来风险。鉴于上述因素,如收益预测的局限性,通常采用收益法作为辅助方法来确定设备的功能折旧和经济折旧,分析企业是否存在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法是在当前条件下,以被评估资产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资产的实际折旧、功能折旧和经济折旧后的价值估计方法。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的,按照新形势下该资产的重置成本减去按照重置成本计算的使用寿命内累计折旧后的金额,评估其重估价值,并考虑功能变化、成新率等因素(被评估资产新旧程度,如80%新、60%新);或者根据资产的使用寿命,考虑资产功能的变化等因素确定成新率,重新评估价值
    

成本法就是从成本的角度来衡量资产的价值。首先对与评估对象相同或功能相同的新资产进行成本估算。估价对象为全新设备或全新工厂的,以重置成本作为估价对象的价值。根据替代原则,买方愿意支付的价格不超过按照市场标准购买或建造资产的成本。被评估资产已经使用的,应当在重置成本中扣除因自然损耗、技术进步或者外部经济环境造成的折旧。因此,成本法是对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和折旧从实体、功能、经济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扣除重置成本折旧作为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
    清算价格法适用于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的公司。这种方法一般不用于股份制改造。采用清算价格法评估资产时,重估价值按照清算时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评估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与估价对象在公开市场上类似或可比的参考对象的价格确定估价对象的价格。如果参考对象与评估对象不完全相同,则需要根据评估对象与参考对象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影响机械设备市场价值的主要因素是比较因素。比较因素是一个指标体系,应该能够充分反映影响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价值评估或仅使用个别指标是不准确的。一般来说,设备的比较因素可以分为四类:个体因素、交易因素、地理因素和时间因素。效率是指市场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市场上的评估参考交易活跃。公平意味着市场应该具备公平交易的所有条件。买卖双方的每一次决策都是在谨慎和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做出的,并假定价格不受不当刺激的影响
    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市场中介服务行业,资产评估在我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规范资本运营、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随着国有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结束,评估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但是,新形势也为评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商机
    

基于以上介绍,国有企业改革只有按规定进行评估后才能实施。相信通过阅读以上介绍,您会对国有企业改制评估方法的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com的律师,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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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2: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