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股份合作制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者必须在两个以上(含两个) <2.注册资本要求:最低要求3万元,具体行业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一大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80%,法人股东不超过49%(含49%) 验收期限:申请设立登记备案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变更和注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批准或者驳回手续,劳务输出业务和对外承包工程 各区县工商分局登记管辖范围: (1) 超出市工商局受理范围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登记设立程序:,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设立,应当经过下列步骤: 第一步:经协商,取得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委任书(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提交姓名登记材料,领取姓名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姓名核准结果第三步:根据姓名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预先核准的,应当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确认的投资银行开立专用账户;办理验资手续(非货币出资的,办理资产评估手续) 第四步: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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