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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如何处理公司股权问题
释义

这是否意味着双方都达成了财产违约条款?离婚协议签订后,是否可以因遗漏再次提起诉讼《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离婚后一年内,男女双方在财产分割问题上约定反悔,请求变更或者解除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订立财产分割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一方当事人既不隐瞒财产状况,也不欺诈胁迫,也不隐瞒、转让、变卖、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时,应详细分析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疏漏。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财产的存在和实际占有,但不提出分割请求的,视为默许对方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放弃分割请求。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财产的存在,导致当事人没有提出分割请求,造成分割遗漏的,应当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请求。同时,对于因不了解公司、企业的经营状况而不能享有其共有财产份额权利的当事人,也是一种救济。同时,应当规定行为的时效性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股权等财产的存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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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6 1:4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