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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大会流程
释义

(1)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主持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会议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可见,监事会和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补充召集和主持
    (2)股东大会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所议事项通知全体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发行人民币记名股票的,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公司在计算会议通知的开始期限时,不应包括会议日期。股东大会不得对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3)股东大会公司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应当自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召开,即不迟于6月30日。(四)股东出席和代理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但股东应当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件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和法定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持股证明。元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5日将其持有的股份存放于公司,直至股东大会闭幕
    

通过以上介绍,股东大会应当由专人主持,然后发出会议通知,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和代理人出席。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免费法律咨询,它可以帮助您解答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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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5:4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