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投资者:,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拟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特制定本公司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公司法定地址为: 第三条投资者为: 英文名称 法定地址: 英文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条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所有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令及有关规定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宗旨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经营规模第九条公司产品在国内外销售、出口销售,内销占70%。外汇收支由公司自行平衡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投资总额 公司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由公司贷款解决 第十一条公司增加或者转让注册资本,应当经董事会一致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十三条投资者缴纳出资后,公司应当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出资人名称、出资内容、出资日期、出具验资报告的日期,第十四条公司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第十五条公司增加、转让注册资本,应当经董事会批准,报登记机关批准,并凭原登记证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第四章董事会第十六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立之日为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第十七条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其职权如下:。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交的重要报表(如经营计划、年度经营报告、资金、贷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入预算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