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班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 |
释义 |
加班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p>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意外伤害,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已超过一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不能根据不同的申请人再次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上述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30天,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除外;第二种情况是一年。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提出申请,一般认为,由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已经规定了期限对于工伤认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工伤是对其权利的浪费,也失去了享受工伤待遇的机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超过工伤认定时限怎么办 ,? 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补偿,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协调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逾期不申请工伤认定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能否重新主张权益,取决于职工是否能够重新主张权益“一年”的有效期已经过了 这里有一个误解。很多人认为一年的期限是从工伤时间算起的,因此距离工伤一年的人认为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实际上,这个起点的算法是错误的。工伤案件属于一种特殊的人身伤害案件,工伤期限不从工伤之日起计算,而从治疗结束之日或伤残等级评定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通则,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停止对劳动者的待遇,劳动者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 如果不超过民法通则规定的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法律应当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请求劳动仲裁部门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然后向法院提起工伤赔偿诉讼。法院应当认定工伤,认定劳动者已经领取了应得的赔偿金,一年后,劳动者确实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期的,可以申请人身损害赔偿,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为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了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加班工伤认定程序有何法律规定”问题的回答。根据工伤保险规定,申请工伤鉴定一年以上的,可以不再申请工伤鉴定,但可以起诉申请人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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