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人可以享有哪些个人权利 |
释义 |
著作权人享有什么样的人身权利?作者创作了作品,作品是否发表,是否公开,由作者、著作权人决定。出版权是著作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著作权人实现著作权财产权的基础。同时,作品的出版往往是著作权人行使出版权的结果,如出版、复制、拍摄等,署名权是著作权人发表自己创作或者参与创作的作品时表明身份的权利。作品上的署名不仅表明他是作品的创作者,而且表明署名人承担着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第三,修改作品的权利是指著作权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添加或删除自己或委托他人创作的作品。第四,保护作品的完整性著作权人的作品一经发表,著作权人有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著作权法禁止任意增加、删除、修改、歪曲、破坏作品的完整性。 4。展览权:公开展出作品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著作权人有权自行展出作品,或者委托他人展出作品并取得报酬。其目的是让不特定的公众看到。表演权:公共表演权和表演权。它是指在公共场合表演作品和以各种方式在公共场合播放作品的权利。其特点是必须以开放的方式进行,面对不特定的多数。他人作品的表演,应当经著作权人许可。但是,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或者不支付报酬而自由表演,但应当写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以类似的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电影和作品,“公共再现”是其本质特征。放映电影的权利由制片人行使。放映一部电影,需要制片人的同意,而不需要相关部分作者的许可。广播权:以无线方式、有线或转播方式、扩音器或其他类似传输符号、声音和图像的方式向公众广播或传播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有权禁止或者允许创优通过广播传播其作品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的,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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