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集团名称登记 |
释义 |
1、 申请方式 申请人除直接向企业登记地申请外,还可以通过邮件、传真、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申请,电子邮件等非固定格式 申请人以非固定格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格式文本,如申请人以非固定格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使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申请表格式文本 非固定形式的,在提交材料的同时,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依法委托的代理人的详细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委托文件。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许可机构信访申请行政许可的,应当提供有关申请文件、证件原件,申请文件的签名、盖章应当真实有效,集团企业的概念是指以母公司、子公司、股份公司等成员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以母公司、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准则的法人团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至少有5家子公司 第四步: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五步:收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行政许可核准决定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集团)”。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使用集团的名称或缩写。经集团管理机构批准,股份制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使用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企业集团名称登记是保证名称权不受侵犯的重要保证。企业名称未经登记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以其他形式被借用和抄袭,其权利将很难得到保护。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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