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成立时没有出资。损失怎么办 |
释义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发生亏损,股东未认缴出资的,不仅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而且应当向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额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依法缴纳出资额,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的基础上,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这样,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全体发起人,股份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即公司成立后,公司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又称继承收购或衍生收购,是通过转让、赠与、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股东资格,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和取得股份的继承人将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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