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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成立时没有出资。损失怎么办
释义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发生亏损,股东未认缴出资的,不仅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而且应当向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额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依法缴纳出资额,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股东资格的取得。原始取得可以分为两种情形: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的基础上,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这样,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全体发起人,股份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即公司成立后,公司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又称继承收购或衍生收购,是通过转让、赠与、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股东资格,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和取得股份的继承人将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受让人,依照《公司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善意取得非债权人的股份,取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并不取决于转让人的意愿,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上述知识正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遭受损失,股东不认缴出资的,不仅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而且应当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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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5:4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