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什么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件? 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件?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计算机程序,是指计算机或者其他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设备为了获得一定的结果而能够执行的一系列编码指令,或者可以自动转换成编码指令序列的一系列符号指令或语句。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是同一作品 (2)文件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测试结果和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三)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所开发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根据自身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四)软件著作权人是指自然人,依照本条例规定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以上内容由法律咨询网.com小编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