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票承销方式有何规定 |
释义 |
关于股票承销方式的规定,承销是指证券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发行人发行的证券,承销商按照约定收取一定佣金或报酬的行为。证券发行和承销涉及三方:一方是发行人,另一方是承销商,即证券公司,第三方是投资者,即购买证券的个人或机构,承销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委托承销,二是承销 全额承销是指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即承销商按约定价格买入全部证券,然后再以略高的价格向社会公开出售,即承销商低价买入证券,高价卖出,中间赚取的差价即为承销商利润。证券不能出售的,全额承销;风险由承销商承担,因此风险较大,但利润高于委托的佣金 余额承销是指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内发行证券并收取佣金。约定的销售期限届满后,剩余的证券将由承销商按约定价格全额认购。实际上,余额包销是先代理再包销 当承销商包销的股票数量超过一定数量时,一般都会组织承销团。我国规定,公开发行股票面值总额超过3000万元或者预计销售总额超过5000万元的,由承销团承销。主承销商由发行人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竞价或者协商确定。主承销商应当与其他承销商签订承销团协议,特别是公开发行股票面值超过1亿元或者预计销售总额超过1.5亿元的,承销团中境外承销机构的数量(省外地区的承销机构,发行人所在地的自治区、直辖市)和对外销售数量占承诺总额的比例应当合理。承销团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承销团成员通过签订承销协议(又称分销协议)明确承销方式、承销份额和承销机构分工,具体的类别也可以细分。你得好好看看细节。希望这些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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