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组织不参与域名争议解决程序 |
释义 |
哪些组织不参与域名争议解决程序br/> 在域名争议解决过程中,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会以任何身份或方式参与争议解决过程,除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按照争议解决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域名注册和使用的信息外(一)按照《解决办法》和《议事规则》提出明确的审判请求;(2)投诉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1。被申请人(域名持有人)的域名与申诉人的民事权利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引起混淆的相似度。被申请人(域名持有人)不享有域名及其主要部分的合法权益。被申请人(域名持有人)在域名争议解决过程中恶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除域名注册服务提供者按照争议解决机构的要求提供与域名注册和使用有关的信息外,不参与争议解决过程。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知道,欢迎咨询法律BA网免费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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