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分红权的形式是什么 |
释义 |
1、 股东分红权的形式如下:1。按上市公司当年利润分配现金。按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新股。以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从法律层面上讲,股东分红权是一种自利性权利,是以投资者作为股东的个人身份为基础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侵害,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救。例如,为维护自身利益,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修改分配方案或司法救济。从理论上讲,股东分红权是股东的固有权利,不受公司章程和公司机关的剥夺和限制。但事实上,由于股东权利体现为请求权,其实现是有条件的: (2)应满足的条件 (1)按当年利润分配现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2弥补并结转亏损; (三)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二)除符合第一项条件外,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已全部募集并间隔一年; 2公司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预计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公司除满足第二项第1-3款的条件外,还应在最近三年内实现盈利并向股东派发股利。 2法定公积金分配后的留存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50%,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只有在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董事会提出分配方案,按照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批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以上现金分配方案或者2/3以上奖金分配方案的表决权。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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