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取消股东资格 |
释义 |
股东资格取消是指股东因法律原因或法律程序丧失股东资格。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解散、破产、合并等法人资格消失;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者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4。股份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公司依法回购股份; 6。捐赠、纳税、善意取得等法律法规根据《公司法》,取得公司股东资格的途径有三种: 1。原始收购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原始采集可分为两种情况: 1。即在公司成立的基础上,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这样,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全体发起人,股份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成立后的原始收购。即公司成立后,公司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其次,连续收购又称继承收购或衍生收购,是指通过转让、赠与、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股东资格。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和取得股份的继承人将成为公司的新股东。三是善意取得,是指股份受让人按照《公司法》规定的转让方式,从非债权人善意取得股份,从而取得股东资格。善意取得不依赖于让与人的意愿,是原始取得的一种特殊方式。一般来说,股东资格的善意取得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股票本身有效; (2)股票可以处分,法律禁止的股票不构成善意取得;(三)必须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转让人为合法权利人的,不需要启动善意取得制度;(四)主观上善意取得,无权利、恶意或者重大过失,(五)依照法律规定的股份转让方式,记名股票可以背书取得,无记名股票可以交付。 以上是《证券日报》编辑介绍的“如何取消股东资格”的法律知识律师网. 如有此类问题,请仔细阅读以上内容。所以我希望以上的答案能解决你的问题。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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