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股权转让的两种方式,即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1。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转让 公司股东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 2。对外转让需要履行一定的内部程序,即: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批准。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二)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转让重大财产;(3)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届满后存续,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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