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按面值确认股权转让收入 |
释义 |
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三)》,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格与股权成本价格之间的差额。 股权转让价格是指股权转让方因所转让的股权而收到的金额,包括现金、非货币性资产或股权。被控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者税后存放款项的,股权转让人将留存收益与股权一并转让的,不得从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在投资股权时实际支付给中国居民企业的投资金额,或者购买股权时实际支付给原转让人的股权转让金额。(4) 在计算股权转让收益时,股权转让价格和股权成本价格以非居民企业投资被转让的中国居民企业或者向原投资者购买股权的货币计算。同一非居民企业有多项投资的,以首次投资的货币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和股权成本价格,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格;多项投资的货币不一致的,按照每次投资当日的汇率折算为第一笔投资的货币。第二,股东是否需要以公平的价格缴纳股权转让税。企业股权转让究竟该不该纳税、该交什么税、如何计算和缴纳,容易被许多纳税人忽视。其次,股权转让是偶然的。股权转让是企业的重大变革,不是每个企业都会发生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股权转让通常不会频繁发生。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税务机关,股权转让涉税业务都不是一项常规业务,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三是股权转让行为隐蔽。一些纳税人对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了解不多,对股权转让的应税行为申报不及时,税务机关无法及时了解股权转让行为;也有相当一部分股权转让人纳税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为了避税,他们故意隐瞒股权转让行为。税务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税务机关难以提前组织有效的监控,税收监管往往滞后。第四,股权转让的价格往往是虚假的。由于股权转让价格直接关系到股权转让方的切身利益,股权转让方主观上具有隐瞒股权转让价格的动机。对于税务机关来说,有必要对股权转让价格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社会评价机制。(1) 印花税股权转让的频率不高,很多纳税人并不知道股权转让文件需要粘贴。事实上,印花税作为一种行为税,只要纳税人出具并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的应税证明,就必须粘贴印花税。股权转让证书属于印花税税目,即“产权转让证书”税目中的“财产所有权”,按金额的0.05%粘贴。(2) 个人所得税很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股权转让过程中的个人所得税责任认识片面。他们认为,只要自然人股东以平价或低价转让股权,就没有收入,不需要申报、缴纳或代扣个人所得税;甚至有些受让人在向出让人(原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并不知道自己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这就增加了双方不必要的成本和损失。现在我们来梳理一下相关政策。1适用税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九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条第九款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性转让财产所得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就股权转让所得而言,其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格-股权税成本-印花税和其他与股权转让有关的税费。三。税率。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20%的比例税率征税。 4。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股权转让,受让人为扣缴义务人。 5。纳税申报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缴税时,应当按照税法规定扣除税款,按时向国库缴税,并作专项记录备查。同时,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6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国税文件第三条规定,企业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为个人股东权益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 7。根据国税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申报的计税基础明显偏低(如平价、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个人股东享有的每股净资产或者与股权比例相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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