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股权继承权变更由谁办理登记手续 |
释义 |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司股东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工商企字[1999]12号)等规定:以公司名义申请股权继承,并提交新股;二是提交变更、注销登记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有必要根据不同情况提交继承、遗赠证明等法律文件。 作为继承人,不能以本人身份直接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股权变更。 如果公司与股权变更登记不符,继承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履行登记手续。一是公司全体股东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以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是否同意继承人转让已故股东的股份。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已故股东的出资,转让费用由其继承人继承,作为已故股东的遗产。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其次,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和出资额由公司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三,修改公司章程。第四,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至此,股权的继承过程已经完成。 股权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如下:一是当事人身份证明,即所有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二是死者死亡证明,如火化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籍证明等取消证书。三是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所在单位出具,列明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四是继承人中有继承人的,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有其他地方的,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当地人到公证处申报。第五,继承人是否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法定继承人的证明。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要求当事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第一,出资证明; 第二,股东名册; 第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第四,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股权变更有很多限制条件和复杂的程序。普通人很难在规定范围内一次性完成变更,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和指导,才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公平。如果您有法律需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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