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分包的主要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工程分包的主要范围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工程分包通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肢解。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发包给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总承包单位,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不得分割成若干部分分给若干承包人。 一般意义上的工程分包,即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可以将一个或者多个建筑工程承包给一个总承包单位,但不得将应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分包给几个承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五条工程分包常识:根据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人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委托承包人采购本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也不得委托生产厂家、供应商。 在工程分包的一般意义上,即发包单位不能指定工程承包人进行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工程分包常识:建筑工程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承揽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不得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以任何形式承揽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利用其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一般意义上的工程分包,即承包人只能在法律允许的经营范围内承包工程,不得超越资质。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完成。”总承包,施工必须自己完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工程分包的一般常识是: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是违法的。因此,确定“主体结构”的内容关系到总承包商可以分包的工程范围。总包单位在主体结构范围内进行工程分包,即使取得建设单位同意,也是违法的。 在工程分包的常识中,即总承包方将主体结构施工分包是违法的。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一般为总承包,禁止分包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可以将一项或者多项建设工程承包给总承包单位。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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