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应对提前施工
释义

我公司接到某项目的招标书,得知中标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前期垫资1000万元。我公司认为可以垫付建设资金,但担心甲方投资资金不到位,导致垫付资金长期拖欠,无法在垫付建设后及时支付给我公司。我们公司该怎么办?律师律师网答复:
    

如果甲方后期建设资金无法筹集或难以到位,可能导致建设工程款和垫款难以及时支付,也可能导致工程停工,形成“未完工程”,把你公司的预付款变成坏账。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项目,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建筑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二)已取得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除的,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确定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次数以两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也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期限的,施工许可证自动废止。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21: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