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建工程能不能抵押 |
释义 |
在建工程能否质押?答案是肯定的。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合法的方式取得在建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资产,向银行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以取得工程建设贷款的行为。在建工程能否完工只是一种预期的可能性,其施工过程会因各种因素而处于不稳定状态。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时,其担保的主债权往往有明确的期限,容易导致在建工程的竣工期限与主债权的履行期限发生冲突,因此有必要予以明确。根据抵押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权属于从属权利,应当附属于主体权利。主权利益的存在取决于权利的存在,主体权利的消灭取决于权利的消灭。当事人对在建工程抵押期限不约定的,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清偿前享有抵押权,这由抵押权的性质决定。但是,也有一个突出的问题,那就是由于我国《担保法》和《担保法解释》不能规定抵押期限,在这种情况下,抵押人承担的责任更重,这实际上对抵押人是不公平的。因此,《担保法》没有规定抵押权的法定期限是一个重大疏漏。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实例来看,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日本《民法典》第167条规定:“债权10年不行使的,消灭债权;债权、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20年不行使的,消灭债权。”又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880条也规定:“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请求权因时效关系消灭。抵押权人逾期五年不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消灭。“因此,笔者建议立法机关适时完善。在立法修改前,最高法院可以作出相关的司法解释。当然,如何规定法定抵押权的具体期限可以单独讨论,笔者在此不再赘述。在有关法律、司法解释颁布前,当事人订立抵押合同时未约定期限的,可以约定主债权到期后行使抵押权的期限。否则,只要主债权不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在主债权清偿前享有抵押权。 以上是律师带给我们的相关法律知识liba.com网站. 在建工程质押是法律规定的合法融资行为,只要我们的一切程序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关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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