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施工合同分包和非法分包 |
释义 |
【建设工程分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与非法分包合同的界定是工程建设实践和工程建设管理中常见的一种运作模式。然而,目前在法律和理论上对这两种行为的性质和内容还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但一般认为,所谓分包,是指承包人承包工程后,将承包的工程任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分包时,转让人退出合同,受让人成为合同的另一方。转让人对受让人的行为不负责任。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监理人等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将部分承包工程施工任务移交第三方完成。可以说,区分分包与分包的两个基本原则是:一是承包人是否将整个工程或主体工程转包给第三方;二是承包人转包后是否对工程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可以认定为转包行为,应当予以禁止。如果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只将次要工程或一小部分工程承包给第三方,并对整个工程的施工承担BFQ管理和责任,则可视为分包,在一定条件下是允许的。有了上述概念,我们需要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一些常见的具体问题做如下分析:首先,有些承包商在承包工程后,不进行自己的施工,而是将工程分解成多个部分,分包给承包商他人以转包名义牟利。这种行为可视为变相转包,这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二是要正确区分分包、分包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我国传统的资格标准对企业的人员、设备、管理能力、资金等条件有着更为具体和全面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造成企业负担过重、经营困难的原因。随着建设部新的资质标准的出台,新的资质标准更加注重企业的信用、管理能力和业绩,也体现了未来企业经营、管理、劳务三个层次逐步分离的趋势,正处于发展阶段符合国际惯例。因此,应提倡承包商特别是施工承包商在自身队伍建设中更加注重加强经营管理,允许工程施工中签订合理、必要的劳动合同,不得视为分包或分包。但在这一过程中,要加强对劳务承包人人员资格的管理。第三,公司中标后,由分公司或公司团队实施项目建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分公司或其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而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仍然是中标企业,则工程的这种情况属于企业内部管理,不应归咎于分包或分包。第四,某项目由总公司中标,其子公司实施项目建设,或子公司中标,总公司组织项目建设。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总公司及其子公司是相对独立的法人。他们只是以资本为纽带持股或参股。他们在经营上可能有联系,但承包工程的资格是相互独立的。这种行为实际上导致了演员的转换。因此,这种做法是法律不允许的。 以上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分包与非法分包》编辑为您介绍的关于如何界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分包与非法分包的法律知识鲁巴网. 从以上内容来看,工程建设中的转包和非法分包是造成当前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国家法律法规对此予以禁止。因此,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规范建设各方行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工程建设的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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