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集体土地能否出租 |
释义 |
农村集体土地能否出租?第七十三条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对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违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民事方面,你的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房的除外,或者利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乡(镇)、村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前款所称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资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按照省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规定的批准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审批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依照前款规定设立的企业,必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制定土地利用标准。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用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在做出决策之前,我们应该了解农村土地租赁的相对重要性。只有了解我国农村土地租赁的情况,才能顺利实现农村土地租赁,完成工作计划。因此,我们不能忽视土地租赁问题。如果您还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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