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管理义务(上海) |
释义 |
出租人的管理义务包括:(1)负责核对承租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证明,核对“上海市户口簿”,暂住3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凭《血吸虫病、丝虫病检疫证明》,随行儿童凭《儿童疫苗接种证明》。未经许可,不得向单位和个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其他经营条件。(2) 按规定如实填写《私人租赁登记簿》,并在24小时内报送当地派出所或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居委会(村)临时(居住)人口登记站检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