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市房屋使用性质变更登记办法 |
释义 |
●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必须取得城市规划部门的行政许可,经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向国土房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房屋使用性质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广州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证及房屋测绘图、规划部门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批准文件、产权人身份证明等,办理时限: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经核准登记的,应当将变更登记事项记入不动产登记簿,换发新的不动产产权证书。登记费:房地产登记机构收取房屋登记费,居住登记费:个人50元/件,单位80元/件;非居住登记费:550元/件。 ●为便民利民,市国土资源和住房局将办理房地产证的房屋登记业务下放到除越秀区、白云区外的其他区局。市民可就近到房地产所在区(市)的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电话:37585492,投诉电话:37585334,网址:http//:www.laho.gov.cn. 孙女士拥有一套房子,并取得了房产证。由于房子位于繁华市场的一楼,而且邻居都把房子改成了商铺,孙女士也想把房子改成商铺出租经营。为了了解手续,避免走弯路,聪明的孙女士首先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网站查询相关手续和必要信息。特别是按照指引,她到城市规划部门办理了房屋使用性质变更的规划审批手续。之后,孙女士经规划部门批准,成功办理了房屋使用性质变更登记。 广州市城市不动产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用途发生变更的,权利人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条:需要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土地用途性质、位置、界限等内容的,必须先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城市规划部门提出申请。只有依法批准变更,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才能申请建设用地变更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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