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租赁登记手续
释义 (1) 租赁当事人应当向租赁办公室提交有关文件、资料;

租赁办公室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后,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出具《房屋租赁申请登记证》收据。提交的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出具《房屋租赁登记撤销通知书》。
    

(2)审核租赁处登记;
    

无论登记是否通过,租赁处必须在收到租赁申请登记文件和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1符合条件的,应当办理租赁登记,发给《房屋租赁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租赁登记,并作出“不予登记答复”,抄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3)租赁方缴税并领取房屋租赁证;(4)租赁办公室档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14: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