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家如何避免因卖“恶棍”引发的纠纷 |
释义 |
“凶宅”一般是指发生过自杀、杀人等非正常死亡案件的房屋。一般认为,这类房屋是不吉利的,这往往不是所谓的迷信,而是购房者认为居住在这种环境下会对自己的心理产生影响,造成不良状态。正是因为人们的忌讳,这样的房子很难卖出去,卖家有隐瞒真相的想法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房屋交易完成后,如果买受人知道房屋情况,出卖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2013年,唐女士与胡先生达成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唐女士花98万元购买胡先生的房屋。如果出卖人违反合同或者隐瞒与房屋销售有关的一切重要事实造成出卖人违反诚信的,应当予以明确。唐女士交了首付后,才发现2011年有租客自杀。于是找到胡先生,因为谈判失败,唐女士将胡先生告上法庭。法院认为,隐瞒出卖人胡先生的行为,违反了公共秩序、良好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所以决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除了退款外,还应赔偿唐女士5000元的损失。“法律应该尊重良好的风俗习惯。”在我们的社会里,避免住在“恶毒的房子”是一种善良而无害的风俗习惯。所谓“别墅”,可能会导致购房者的心理焦虑,足以影响购房者的购房决定。根据房屋交易的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卖人有义务披露“危房”等负面相关信息。如果卖方违反了这一义务,买方应得到适当的救济。因此,本案中,出卖人未妥善披露“凶宅”等房屋的负面相关信息,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应认定为欺诈。善意买受人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判断“恶宅”? 法律对“别墅”没有明确的定义。按照一般的理解,至少应该满足以下几个要素:第一,房屋内死亡的事实必须客观存在。如果只有各种各样的传说,就不能简单地认定为“恶棍”。2、 死亡事件不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俗称“野性死亡”。因健康原因死亡或者老年死亡的,属于正常死亡。第三,由于具体事件的影响,大多数人不愿意买这套房子住。 卖家如何避免因出售“凶宅”引发的纠纷? 在以前的案件中,纠纷的原因是卖方故意隐瞒“凶宅”的事实。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发生的事实告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作出选择。出卖人表示已收到通知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卖家可以明确表示别墅是危房,愿意低价出售。它可能会吸引一些不在乎房子历史,愿意低价购买的买家。但是,应当指出,法律对合同的解除有有效的限制。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他不这样做,他就不能要求取消合同。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