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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丈夫隐瞒妻子的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释义

李先生和黄先生于2012年登记结婚,2013年在某社区购买了一套住房。房地产登记在李先生名下。2015年8月,在未通知黄某的情况下,李某与张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将房屋转让给张某。谈判过程中,李某带着张某看房,谎称妻子黄某已同意出售房屋。由于黄某在外地出差,李某还向张某出示了黄某签署的授权书等材料。后李某在房管部门协助张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015年10月,黄某得知共同财产系李某擅自转让后,以李某为被告,张某为第三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张某退房。纠纷李、张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张某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居住区内的房屋属于李某和黄某的共同财产,李某未经黄某同意处分共同财产,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第二种意见是住宅小区的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在讨论房屋买卖时,李某出示了黄某出售房屋的委托书,张某尽到了应有的谨慎义务。有理由认为,房屋过户是李某和黄某的共同意图,且房屋已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产权公示的原则,房屋转让合同应当确认房屋有效。审判判决书作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收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受让人有下列情形取得该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善意转让该房地产或者动产;(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依法应当登记的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权处分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人要求赔偿。“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应当由双方约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处分共有财产的,原则上属于无效合同。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应当按照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原则确认买卖合同的成立,以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2。本案中,张某没有主观过错,已尽到合理的审查注意义务。他和李某以正常的市场交易价格购买了该房屋,双方已在相关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和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有效。李某故意隐瞒真相并完成法律认可的交房行为,致使黄某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黄某的损失可以与李某分开索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无论是注重保护共有人的权益还是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都应从社会秩序和交易安全出发,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判断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如果只考虑共有人的利益,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必然会发生返还财产的后果,导致法律关系的重新调整,不利于维护社会动态交易的安全。因此,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关于善意取得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确认应当给予善意买受人法律保护,维护交易秩序的安全。最后,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以上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Ba网)
    

实用法学知识提供了以下特殊安排:
    

善意取得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权法
    

第106条如果不动产或动产由无担保人转让给受让人处分权,所有权人有权收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受让人转让不动产或者动产,符合下列条件的,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转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是善意的;(二)转让该不动产(三)依法应当登记的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权处分的人要求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八条,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受让人转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是指不动产转让登记或者动产交付依法完成的时间。当事人按照《物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方式交付动产的,动产转让法律行为生效的时间为动产交付的时间;当事人按照《物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方式交付动产的,动产转让协议生效的时间为动产交付的时间让与人和受让人对转让和返还原物的权利生效的时间是动产交付的时间。法律对不动产和动产物权的设定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确定债权人是否善意。第十九条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合理价格,应当根据转让标的的的性质、数量、支付方式等具体情况综合确定,参照转让时交易地的市场价格和交易习惯。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让人依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取得所有权的请求不予支持:(一)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转让合同无效;(二)因法律原因被撤销例如欺诈、胁迫或利用他人的危险。”法律实务知识律师事务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卖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收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离婚时对方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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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6: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