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现状如何 |
释义 |
(1) 国家立法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显滞后,导致政府监管不力目前,我国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立法严重滞后,这已成为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有序发展的软肋。在很大程度上,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已成为缺乏政府监管的“灰色地带”,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商业性质进行了法律界定,也就是说,每个依法设立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区别。但从法律本身来看,法律具有强烈的行政法色彩。除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设置外,未将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纳入民商法的范围。至于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则涉及不深。二是行业管理不规范,准入门槛低、退出成本低,造成企业良莠不齐多数中介服务企业规模小、分散,缺乏规模经营和品牌效应,恶性竞争严重。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主体资格违法,无证经营、未经登记验证从事中介业务的现象时有发生;(2)收费不规范,随意性太大,收费项目太多太乱,收费中票据使用混乱,业务型收费与服务型收费不分离;(3)没有基本的规章制度,没有金融机构,没有账户,没有固定的人员,没有固定的场所,没有资金。这些企业不愧为“三无”。这“三无”的存在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声誉和社会形象。21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房地产中介服务涉及面广,具有综合性和普遍性的特点。它是多学科知识综合能力的体现。因此,要胜任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不仅需要精通房地产业务、房地产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还需要具备较强的获取和分析各方面信息的能力和较强的沟通能力。专业人才匮乏,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不规范,加之大多数中介机构为追求短期利益而不为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导致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普遍缺失,导致诚信水平低下整个行业。(4) 信息渠道不畅,技术水平低,商业模式落后,业务类型单一。目前,相关市场信息网络体系不完善,市场信息量小,渠道不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介服务质量的提高。行业技术水平低导致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缺乏深度,导致信息资源浪费,难以充分发挥行业优势。而落后的商业模式和单一的业态越来越难以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5) 国际中介服务公司纷纷进入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竞争激烈,对本土企业影响巨大。二十一世纪,在一些外资、台湾、香港等中间公司的房地产、房地产、房地产等房地产市场上,Morris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也进入了中国市场,使得国内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竞争日趋激烈。更激烈。此外,大多数外资、香港和台湾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在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优势。本土企业与他们在同一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将给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带来巨大冲击。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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