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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你还能有权生活吗
释义

离婚后你还能活下去吗?
    

不一定。这取决于对财产所有权的具体分析。
    

本案基本事实:肖女士和老梁属于再婚家庭。他们在2000年登记结婚。肖女士与老梁一家结婚后,和他们一起住在一家招待所。2006年,老梁单位进行了房改。夫妻俩决定在市区共同购买一套房改房,并申请房产证。房子的主人登记在老梁的名下。同年9月,双方书面约定:房屋产权属于梁某,但肖女士有常住权,任何人不得干涉。2010年,肖女士与老梁离婚,但在住房问题上发生了纠纷。梁某要求肖女士搬出房子。肖女士还有权住在这所房子里吗?
    

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房屋产权的,依法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所有权可分为法定所有权和约定所有权两种形式,即夫妻可以自行约定财产所有权。本案中,肖女士与梁先生通过婚姻协议分割财产所有权。他们的协议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虽然他们一致认为房屋产权属于梁某,但也一致认为肖女士拥有房屋的常住权,这意味着梁某对自己的产权设置了限制。这一限制不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梁某没有完整的房屋产权(设置限制条件)。根据这一协议,肖女士的合法居住权应受法律保护。律师提醒:
    

我国现行《物权法》对“居住权”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从法律角度看,居住权是一种使用权,可以适用“用益物权”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产权人可以对自己的不动产设定用益物权。至于本案所涉及的居留权,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夫妻财产协议赋予一方的合法权利。不过,为防止离婚后发生纠纷,王律师仍提醒您,离婚时要尽量做到财产彻底分割,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各方的义务和责任。衡量一对夫妻离婚后是否还想拥有居住权的真正因素不是夫妻的婚姻,而是房地产的所有权。因此,如果你想离婚,最好在离婚时协商一些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如果你不知道其他事情,你可以来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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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2: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