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居住权能否产生物权效力(《物权法》生效期限:2020年12月31日) 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由房屋所有人设定,因此居住权设定后,它将产生物权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条因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本法所称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的直接控制权和专有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第四十条所有权人有权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设定用益物权和担保权。用益权人、担保权人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用益物权与所有权、担保物权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用益物权关注客体的使用和收益,即关注客体的使用价值,以占有客体为前提。这与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交换价值的特征不同。(2)除地役权外,用益物权均为主要财产权,担保物权为次要财产权。(3)用益物权虽然也可以设立在动产上,但从用益物权的具体类型来看,用益物权主要以不动产为客体,主要方便登记和公示。用益物权是直接支配他人财产的权利。用益物权人可以直接控制标的物而不受他人行为的干预。第三,最新消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条【物权的定义和种类】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债权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控制权和专有权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界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住宅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需要。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定的,因此居住权设定后,会产生物权效力。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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