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法规定了还款顺序 |
释义 |
所谓优先受偿权,是指将同一财产的债权抵押给两个以上抵押人的优先受偿权。《担保法》规定了以下还款顺序: <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先登记的抵押合同效力优于后登记的抵押合同效力,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经补偿后处分有剩余的,应当补偿次级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抵押物登记的数份抵押合同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抵押物登记的,按上述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已登记的抵押物应当先于未登记的抵押物得到补偿。 多份抵押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生效时间先后顺序办理登记手续和清偿。第一个生效的抵押合同的债权人将首先得到偿付,第二个抵押合同的债权人将在偿付后得到偿付,依此类推。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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