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独担保和共同担保的区别 |
释义 |
问: 你好,个人担保和共同担保有什么区别?遵义律师答: 根据担保人的数量,担保人可分为单独担保人和共同担保人。(1) 单独担保是指同一债权只能由一个担保人担保。除非另有规定,我们通常将该保函称为单独的保函。(2) 共同担保是一个担保人对同一债权的担保。 具体来说,一个是必须有两个以上的担保人,他们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或者法律承认的其他组织都不是问题;另一个是多个担保人担保同一笔债务。如果多个担保人分别为各自的债务提供担保,且相互之间没有关联关系,则他们仍然是独立担保人,而不是共同担保人。多个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可以成立共同担保,而签订多个担保合同共同担保同一债权也可以成立共同担保,而这些合同是同时成立还是相继成立,则取决于它们之间是否有任何联系。关于共同担保的效力,《担保法》第十二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份额没有约定的,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有义务保证全部债权的实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要求赔偿,或者要求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知识外延:结合《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物权法,担保人保证责任的救济理由如下:。部分消除主要债务。 保证债务是从属债务,其范围和强度随着主债务的消除而消失。在主债务消灭的范围内,保证人应当免除保证责任。保证人和债权人同意减轻保证责任。保证人和债权人可以设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可以变更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担保合同成立后,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减轻担保人责任的,担保人应当在新协议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接受担保物可以减少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财产担保是指以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存在的担保。在这里,《物权法》修改了《担保法》中“财产保护优先于债务保护”的规定。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有担保债权由财产和人共同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应当先实现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实现物的担保的债权,也可以要求清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可见,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如果新事物的担保来自债务人,担保人一定会在该范围内减少担保责任;但如果新事物的担保来自债务人以外的人,因为债权人有选择权,担保人此时只能减少担保责任。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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