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
释义 |
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与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 1。连带担保发生在保证人之间,连带责任担保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连带担保人有两个以上,可以有一个连带担保人。担保人之间发生连带担保的,对应连带担保;担保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发生连带担保的,对应一般担保。 连带担保是指连带担保人之间的连带关系,但不表示债务人与连带担保人之间是否存在连带关系。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的连带关系。 例如,如果甲方欠乙方一笔款项,丙方和丁方将作为连带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属于共同担保和一般担保,而不是连带责任担保。当然,在连带担保中,如果没有明确规定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那么连带担保也属于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形式可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担保人的数量,可以分为单独担保和共同担保。 连带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有什么区别?责任承担有什么区别?连带责任担保和连带连带担保只出现在连带担保和连带担保中。连带责任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中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但不同于连带责任人。连带责任担保是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连带责任。根据《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务人不能清偿债权时,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和债务人中的一方或者双方主张债权,连带责任担保中的保证人没有先求情的权利。向谁主张权利是债权人的权利。《担保法》第十二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份额没有约定的,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有义务保证全部债权的实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要求赔偿,或者要求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清偿应当承担的份额。也就是说,在债务人无力清偿债权的情况下,承担共同担保的担保人,无论担保人内部是否约定担保份额,对债权人都没有对抗性影响。除非债权人与担保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对担保份额有明确约定,否则担保份额在内部与债权人没有合同约束力。综上所述,连带担保是指共同担保人之间的连带关系,而不是债务人与共同担保人之间是否存在连带关系。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的连带关系,其目的不尽相同。如果您有任何不明白的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咨询网。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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