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这些风险 |
释义 |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能力的限制。山东庆凯律师事务所肖胜东律师举例说,如果张某借了10万元,吴某作为朋友为张某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张某无力偿还贷款,法院判决吴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最后,吴某被迫将房屋出售给张某,以偿还本金和贷款利息,以及债权成本,共计12万余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所受损失应当赔偿。”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相同数额的款项,以弥补其损失。”,如果保证人善意提供物质担保,但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侵吞担保物,在这种情况下,担保的效力无效,保证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根据《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担保。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肖胜东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担保应当签订书面担保合同,但在司法实践中,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担保仍可能具有担保效力,一般是指主合同中包含的担保条款,或担保人在签订合同时的签章,或担保人当面认可的其他文件。 “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保证人应当了解其责任范围,具体保证责任由法律确定。”肖胜东律师表示,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担保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 应注意保修期。 肖胜东律师表示,很多咨询师比较关心担保期限,很多人也有类似疑问,“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有期限吗?如果保证人无限期地承担保证责任似乎不公平?保证期该如何确定?担保期满后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法律效力?” 担保期间在担保法中属于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制度。根据现行《担保法》,担保期限符合合同和法律规定,主要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担保期限不明确的,依法为6个月;如果是保证到还本付息,保证期为2年。保证期满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在法定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未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肖胜东律师提醒,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保证人将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但根据约定,担保合同中有约定。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于担保责任主要基于信托关系,必须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才能承担担保责任。转让担保人担保的债务,可能给担保人造成实际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未经保证人同意,可以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在两种情况下,保证人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肖胜东律师表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有两种:(1)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是指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担保。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的顺利实现,但如果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风险规避,也可能造成很多麻烦。肖胜东律师提醒,担保人需要注意的问题概括如下:。注意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范围和方式; 4。主要保证期; 5。允许债务人尽可能提供反担保。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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