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和担保人之间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担保人和担保人有什么区别? 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担保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将失效,并将被新的司法解释所取代。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即保证人担保时,应当以个人信用担保债务人;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以一定财产作为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应当以个人信用担保债务人,债权人有权从拍卖或者变卖财产的价款中折价或者优先受偿,即担保物以设定担保。 担保人包括:抵押人、留置权人、押金支付人和担保人,因此担保人包括担保人。 一般来说,担保人和担保人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通常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保证人不仅包括保证人,还包括抵押人、留置权等。担保和担保是什么关系?(一)同一债权由债务人自己提供的担保和物担保的,保证人只对物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即保证人承担补充担保责任。(2) 同一债权同时有第三人担保和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担保责任范围的,可以请求担保人或者财产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或者物的保证人承担超出合同范围的责任。(3) 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和物同时担保同一债权的,当事人对担保或者物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保证人和物的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4) 同一债权既有担保又有实质性担保的,债权人放弃实质性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担保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这一规定只适用于该物的担保由债务提供的情况。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因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处于同一地位,债权人有权选择行使物的担保或者保证。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双方均有义务承担担保责任。此时,债权人放弃担保对担保人没有影响。保证和保证是不同的。同一债权既有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财产担保。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担保责任范围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或者财产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以上是法律学士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上述问题的相关知识。本网站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如有任何疑问,请进入法律学士网站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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