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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留置权取得的前提是什么
释义

留置权取得的前提是什么?《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担保法》于2020年12月31日生效。届时,这一规定将被民法典取代,相关司法解释将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留置权取得的前提是债权人对留置权标的物的占有。但是,当事人占有他人财产的情况非常复杂,有的是侵权等非法形式,有的是买卖合同、无故经营等合法形式,但由于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根据《担保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留置权只能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等法律可以保留的合同而取得。因此,留置权标的物的合法占有,是指依照担保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占有,否则不能认定为合法占有。《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享有的优先权实际上是留置权,这表明留置权的财产范围已经扩大到房地产,但它只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不能扩大适用范围。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留置权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和财产权不得作为留置权的标的物。该条还通过改变留置权标的物的价格赋予债权人优先受偿权。因此,留置权原则上必须是流通中的物或限制流通的物。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流通财产作为留置权标的物受到限制的,留置权人可以利用留置权督促债权清偿,也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财产,但不能直接使用留置权更改价格的留置权。取得留置权的积极条件是什么。留置权的目的是保证债权的履行,因此债权人应当享有留置权。至于债权的原因,根据《担保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所产生的债权的,债权人享有留置权。债权人为取得留置权,必须依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占有方式分为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但简单地拿着,比如说,如果用人单位从事家务,他或她会在工作中使用家用电器,这是拿着而不是占有。因此,留置权不能成立。债务人代表债权人占有留置权的,留置权不成立。债权人依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并不知道债务人无权处分该动产,债权人仍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

2。债权人虽然拥有债务人的动产,但当债权尚未达到清偿期限时,就不会出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和留置权的问题。只有当债权达到清偿期限,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能留置债务人的动产。债权未满清偿期,交付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满清偿期的,债权人不得行使留置权。但是,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力支付。债权的发生与动产有关。债权人占有债务人动产,必须与其债权的发生有关,才能享有留置权。在我国司法实践和立法实践中,留置权的牵连关系是债权与留置权占有的关系,即债权的取得与标的物的占有是建立在同一种合同关系基础上的。债权的发生和标的物的占有是由于同一合同关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享有留置权。
    

以上是相关答案。一般来说,取得留置权的前提是债权人对留置权标的物的占有。但是,当事人占有他人财产的情况非常复杂,有的是以非法占有的形式,如侵权行为。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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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9:5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