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留置权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解除留置权的程序是什么。监察机关发现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被冻结的财产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并返还; 监察机关通过设立内部专门监察机构,加强对监察人员履行职责和依法合规的监督。 一般来说,保存期不应超过三个月。这里的三个月是固定期限,不随案件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保留期限因发现“新罪”(监察机关以前没有掌握的被调查人的职务犯罪)而不能重新计算。特殊情况下,可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最长保存期不超过六个月。省级(含省级)以下监察机关延长留置期的,除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以上是相关答案。解除留置权措施不需要任何程序。这个过程一般属于他们内部的决定,主要是处理他们没有违法事实的事实。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