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房屋抵押给私人。有人想 |
释义 |
1、 是否有人想将无证安置房抵押给个人(担保法有效期限:2020年12月31日) 如果无证安置房抵押给个人,则无法申请抵押登记。如果不能申请抵押登记,就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一般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谁也不接受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抵押物应当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第二,抵押权的具体特征是什么(1)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以财产的交换价值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一种价值权利。其目的是保证财产的交换价值,保证债权的清偿。因此,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来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2) 抵押权是设定在债务人或第三方特定财产上的担保权益。债权人不必为清偿债权而对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权。设定抵押是为了偿还他的债权。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以外的债务人。根据《物权法》第181条和第185条以及《担保法》第33条和第38条至第43条,抵押权是经当事人同意设定的。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抵押物、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的抵押条款中明确。(4) 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设立和存在只需要登记,不需要转移标的物的占有。(5) 抵押权的内容是对抵押物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抵押物的明码标价处分权;二是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物处分权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或者与抵押人约定用抵押物抵偿债务。三是最新情况(《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5条【抵押物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在建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运输工具;(七)其他不禁止使用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的。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零二条【房地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本法第五项规定的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登记时成立。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无证房屋抵押给个人的,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如果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就得不到法律保护,所以一般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谁也不接受抵押。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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