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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抵押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及其他固定物;(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其他固定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抵押物的登记部门如下:(二)以城市房地产、乡(镇)工厂、村企业等建筑物抵押的,由当地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县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抵押物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复印件:(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二)抵押物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六条是“国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2。应用条件
    


    

3。办理材料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二楼办理。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记载的抵押物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
    

抵押人提交的要求:
    

未婚,产权人应持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夫妻结婚,在婚姻关系中取得房屋的,应当持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产权人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婚姻登记申请书(原件)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离婚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离婚证和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离婚时,应持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人应按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及财产分析登记,并持有身份证。
    

配偶丧偶的,产权人应当持有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结婚证,先办理继承转移登记,产权人凭上述材料办理。
    

独栋房屋应提交土地使用权证。
    

抵押权人提交要求:
    

如果抵押权人是个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抵押权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双方提交的要求:
    

大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
    

主合同、抵押合同或抵押合同(原件)。
    

如果您为他人提供债务担保,您还需要提供债务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以上是大连市四区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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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3:2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