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的审计机关将向谁报告和领导 |
释义 |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派出机构的,由派出机构审计机关负责并向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和审计机关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主要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计机关领导。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主要由上一级审计机关领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国务院审计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国家审计机关。依法组织领导全国审计工作,监督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监督国家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财政收支。审计署负责并向国务院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工作,负责本级审计机关范围内的审计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负责并报告。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拒绝、阻碍检查的,审计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通报批准;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9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罚的,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提出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一)检查纳税人的帐簿、会计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帐簿、会计凭证和有关资料;(二)检查纳税人的应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地和货物存放地,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情况;(三)责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证明文件,(四)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询问有关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问题和情况;(3) (五)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查验纳税人寄送的应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单证、凭证和有关资料;(6) 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存款账户,应当凭全国统一的存款账户检查凭证查询。税务机关在查处非法征税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涉嫌人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通过查询取得的信息,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其他用途。 以上知识是本书编辑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律师网. 如财税法派出的审计机关对哪个部门报告、哪个部门领导有其他疑问或争议,欢迎您提出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以及律师网专业律师会在网上回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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