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1、 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房地产出让条件。 根据出让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纳,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订立出让合同的必要条件,只有订立出让合同,才能允许出让; 根据转让合同约定,可以进行投资开发,完成一定开发规模后,方可进行转让。 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住房建设,住房建设项目实际投入资金占开发总投资的25%以上;另一种是开发用地,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形成后,方可出让。转让房地产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出台这样的规定,目的是为了严格限制土地投机行为,牟取暴利,确保开发建设的顺利实施。(2)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该条规定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经审查,除不允许转让外,允许转让的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受让人应当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费转让前可以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二是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转让房地产,但转让人应当将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做其他处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出让的土地用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项目,即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能源用地、交通用地,国家支持的水利和其他工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经济适用房实行行政划拨。因此,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转让后仍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转让手续。(2) 私有住房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3)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房的;(4)同一土地上的部分住房转让,但土地使用权不能分割的;(5)用途难以确定的,转让房地产的期限等条件;根据城市规划,不宜转让土地使用权。 6。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暂时不可能或者没有必要转让土地使用权。二是土地使用权流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土地使用者有偿或无偿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二是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中,土地流转是指承包人自行发现标的物,第三人履行的行为把合同交给雇主而不是他本人。以下是对土地出让办理方式的详细说明: (一)办理程序 双方应向出让方提出书面申请-验收、复核使用权份额是否符合出让条件-实地考察-地价评估-填表转让申请审批表-使用权份额审核-报请局批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2) 土地出让申请书 1、土地使用申请书 2、土地使用证(原件) 3、出让合同原件、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成交确认) 4、双方转让协议 5、,规划部门变更规划意见 6、土地评估报告 7、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双方法定代表人(3)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4)收费标准:免收(5)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3)、《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条例》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前,p>8、 6、 7、 7、 8、 8、 6、 6、 6、 6、 7、 8、 8、 8、 6、 6、 7、 8、 8、 8、 ,土地所有人应当保证其符合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您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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