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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城市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建设税,它们的税率分别是多少
释义

什么是城市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建设税,这两种税率分别是多少?城市土地使用税?(一)土地使用税是指地方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对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征收的税款。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故又称城市土地使用税。(2) 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城市土地使用税采用固定税率,即有一定幅度的差别税。根据大、中、小市县、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城市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度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率的具体规定为:大城市为1.5-30元;中等城市为1.2-24元;小城市为0.9-18元;县、镇、工矿区为0.6-12元。
    

城市土地使用税是以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对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资源税。城市建设税(一)概念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市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为加强城市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来源,对有营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1984年工商税制综合改革中设立的新税种。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自1985年起施行。1994年税制改革期间,保留了税种,进行了一些调整,准备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改变征收方式。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与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和奖惩,按照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业经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城建税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按7%缴纳,县城按5%缴纳,其他地区按1%缴纳。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数,按3%征收土地使用税:
    

申报城市土地使用税:首次申报城市土地使用税前,纳税人应当先向税务机关登记城市土地使用税信息,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市土地使用税申报,并填写《城市土地使用税申报表》。土地使用税征收时间:根据《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市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人民政府确定,自治区、直辖市。(向贵企业税务管理人员询问如何分期缴纳);以出让、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应当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后的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出让人应当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受让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根据《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这一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从20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基数,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量面积为准。
    

2。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的,以该证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颁发土地使用证的,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缴纳相应的税款,并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进行调整。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城市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纳税人占用土地的本级计税标准。每年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范围内,根据市政建设和经济繁荣的情况,确定本辖区的适用税额范围。
    

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范围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施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降低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但减征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土地使用税适用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必须报财政部批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税收是我们的财政收入,必须依法纳税,这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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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13:21